拍卖公告

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第2416期司法辅助拍卖会

2024-04-09  37

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司法辅助拍卖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4日10时至2024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登记在被执行人张俊波名下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茂广茂新路东一50至54号房地产【土地证号:潮集建(1999)字第05241619000434号,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51887号,建筑面积:1928.36㎡】。起拍价:4118038.4元,保证金:411804元,增价幅度:20590元。

特别说明:1.因拍卖标的物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竞买人需具备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且符合集体用地申请条件。是否有购买资格及办证限制等情况,有意竞买者竞买前请详细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及所在地居委会或其他职能部门。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的,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标的物第一层与被执行人张俊波名下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茂广居委茂中路西十巷8-9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汕潮阳字第3000157745号,房产面积:2956.5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潮集建(1999)字第0524161900362、潮集建(1999)字第0524161900363号】连为整体,连通处可能存在违建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当地镇政府、村委会;本标的物竞买成交后,按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买受人需自行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四至等情况进行分割,分割及砌墙产生的费用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后如存在相邻权纠纷,请买受人自行按合法途径解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和看样方式:

本院已委托“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人:纪先生,电话:1390273612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负责有关户口迁移等问题。

七、特别说明: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房地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需缴交的一切税、费、金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需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尚欠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缴纳。2.本标的按现状拍卖,因有人居住或尚未清退情况,故拍卖后存在延迟交付房屋的风险。3.本次拍卖以整体拍卖的方式,具体拍卖标的的面积、房产性质、过户手续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拍卖标的产权转移、过户和移交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本标的物成交后,可能存在二次以上过户,相关手续及税、费、金等由买受人自负,相关手续及需缴纳的税、费、金的金额竞买人可自行向本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5.本拍卖标的物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情况请自行咨询本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6.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竞买成交即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无异议。

八、本公告登出视为发出拍卖公告。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6527734340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粤0511执1870号拍卖款],并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缴纳完毕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提交到本院执行局(提交方式:1、将缴纳完毕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金环路18号,收件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754-87235731;2、将缴纳完毕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用邮件方式发送到578467428@qq.com上,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广东瑞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粤瑞基房估字[2023]第946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或拨打本院咨询电话。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纪先生,电话:13902736120

监督电话:0754-88537824(曾同志)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汕头市金环路18号)

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附:标的照片